保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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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保证合同纠纷 |
法院 | 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法院(2020)冀0803民初1585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东方前海惠彬投资管理(杭州)合伙企业的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70073.14元,保全费5000.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40146.28元,合计215219.42元,由东方前海惠彬投资管理(杭州)合伙企业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5-06 |
发布日期 | 2021-07-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