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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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撤销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2020)川0106民初1301号民事判决; 二、***、***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尚欠借款249643元并支付逾期利息(以249643元为本金基数,自2019年9月25日起,按照年利率21.6%计算至本金给付之日止)及违约金(以249643元为基数,按照20%计算),逾期利息和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按借款本金年利率24%计算的金额。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二审案件受理费10913元,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本案判决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按期履行。逾期未履行的,权利人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裁判日期 | 2021-06-18 |
发布日期 | 2021-07-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