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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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晨天和(江苏)建设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鄢陵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中晨天和(江苏)建设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原告***、***保证金和材料款共计59380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286元,减半收取643元,由被告中晨天和(江苏)建设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5-24 |
发布日期 | 2021-07-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