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上海粹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上海粹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14693.01元、利息861.99元(利息暂计至2020年12月31日,之后的利息以14693.01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自2021年1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上海粹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56元(原告已预缴),由被告***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1-07-07 |
| 发布日期 | 2021-07-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