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协议纠纷执行决定书

发布于:2021-07-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决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伙协议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

执行决定书

(2021)苏0707执571号

本院在执行董建与万延波合伙协议纠纷一案中,经查,本院作出的(2020)苏0707民初5081号法律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应偿还申请执行人欠款400000.00元及利息、诉讼费,被执行人逾期未履行,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款规定,决定如下:

将万延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决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二零二一年七月十二日

裁判日期 2021-07-12
发布日期 2021-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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