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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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中心支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
| 法院 | 黑龙江省宾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一次性赔偿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14456.4元(20652元×0.7)。 驳回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76元,由***负担57元,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负担31元,返还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88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02 |
| 发布日期 | 2019-12-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