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7-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

执行通知书

(2021)辽0304执874号

任静:

你/你单位与李全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辽0304民初3795号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或委托、移送、报请执行的单位)李全胜于

二〇二一年四月七日向本院申请/委托/移送/报请强制执行,本院于二〇二一年四月七日立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二条规定,责令你/你单位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

开户银行:TDH07ZXKKHYH

账户名称:TDH07ZXKKHMC

账号:TDH07ZXKKHZH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四月七日

裁判日期 2021-04-07
发布日期 2021-07-2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