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不良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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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柳州法丞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不良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
法院 |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向原告柳州法丞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9849.98元。 -6- 二、被告***向原告柳州法丞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利息人民币122.10元(该利息截至2020年3月23日,之后产生的利息以被告***尚欠的上述借款本金人民币9849.98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8.5%,继续计算至该本金还清之日止)。 案件受理费31元(原告已按减半预交),诉讼保全费125元(原告已预交),两项合计156元,由被告***负担并迳付给原告柳州法丞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上述债务,义务人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逾期则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12-03 |
发布日期 | 2021-07-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