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案件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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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侵权案件执行 |
法院 |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豫1302执3311号 王文丽(申请执行人)、南阳林源置业有限公司(被执行人): 王文丽与南阳林源置业有限公司侵权及其他民事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5000.00元。 经本院立案执行,双方已达成和解协议将判决应支付的暖气设施统一安装费抵偿购房款,现已履行完毕,申请人申请结案。至此,王文丽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豫1302民初499号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七月七日 |
裁判日期 | 2021-07-07 |
发布日期 | 2021-07-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