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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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河南易恒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河南易恒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13688.44元及利息、诉讼费、执行费等(具体以协助执行通知书为准),或查封、扣押、扣留、提取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需要续行查封、冻结、扣押的,应当在查封、冻结、扣押期限届满前三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冻结、扣押的书面申请。否则,因逾期未提出查封、冻结、扣押申请,造成查封、冻结、扣押自然失效及财产被转移等,该风险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本裁定立即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5-13 |
发布日期 | 2021-07-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