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5)铜执字第3396号 (2021)苏0312执恢**号 刘金友: 耿浩申请执行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51350元。 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执行到位65117.5元,其中,借款本金50000元,案件受理费、公告费1350元,迟延履行金13767.5元。剩余迟延履行金自愿放弃。本院于2021年3月29日将该款退给申请人并通知申请人到庭办理结案手续。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4)铜郑民初字第01062号民事判决书(执行依据)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
裁判日期 | 2021-04-22 |
发布日期 | 2021-07-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