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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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会理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由被告***归还原告***欠款32000元,此款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10日内归还10000元钱,在2021年12月30日前归还10000元钱,2022年12月30日前归还12000元钱。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600元,减半收取计人民币30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5-30 |
发布日期 | 2021-07-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