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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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邵武龙凤瓷砖实业有限公司 福建省邵武林业总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邵武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福建省邵武林业总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计275元,由福建省邵武林业总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2-30 |
发布日期 | 2020-03-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