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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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沪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武市支行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商品房销售纠纷 |
法院 | 邵武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原告福建沪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与被告***于2016年7月7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含附件),***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协助福建沪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办理注销该《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含附件)的备案和预告登记手续; 二、驳回原告福建沪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6457元,减半收取计3228.50元,由原告福建沪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负担234.50元,被告***负担2994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0-24 |
发布日期 | 2020-03-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