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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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柳江支行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桂0206执1600号 包丽君、赵于岚: 本院执行的包丽君申请赵于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赵于岚自动履行,执行金额1954.65元,申请执行人已支取1904.65元(含本金及利息损失1739.85元、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114.80元、案件受理费50元),被执行人已交纳完毕执行费50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零二一年七月十二日 |
裁判日期 | 2021-07-12 |
发布日期 | 2021-07-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