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3-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行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要求被告中行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与被告***归还借款及利息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525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费1050元。(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农行池州秋江支行;户名:池州市非税收入管理局;账号:12×××66)。如在上诉期满之日起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19-12-20
发布日期 2020-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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