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中行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要求被告中行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与被告***归还借款及利息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525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费1050元。(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农行池州秋江支行;户名:池州市非税收入管理局;账号:12×××66)。如在上诉期满之日起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裁判日期 | 2019-12-20 |
发布日期 | 2020-03-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