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支付令督促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7-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申请支付令
法院 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终结本案的督促程序。

本院2021年7月5日作出的(2021)湘0702民督32号支付令自行失效。

本案申请费17元,由申请人湖南顺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2021-07-15
发布日期 2021-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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