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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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浦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圣丰(福建)实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浦城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依法对圣丰(福建)实业有限公司所有的浦国用(2014)第001706号、浦国用(2014)第001707号(坐落在南平市荣华山产业组团轻纺园三期5号地块)及浦房权证字第××号(坐落在南平市荣华山产业组团轻纺园三期5号地块2幢1-4、T层101-401)的土地、房屋予以查封,查封期限三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浦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0-03-06 |
发布日期 | 2020-03-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