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福建世茂新里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商品房销售纠纷 |
| 法院 |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福建世茂新里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89582.42元; 二、福建世茂新里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案涉房屋管道井与公共走道一侧开一扇门通向管道井;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四、驳回福建世茂新里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反诉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履行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诉案件受理费10724元,由***负担9336元,福建世茂新里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负担1388元。反诉案件受理费2463元,由福建世茂新里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负担。案件受理费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30 |
| 发布日期 | 2020-03-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