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邻关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7-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相邻关系纠纷
法院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付给原告***因房屋漏水造成的财产损失共计为3600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给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29元,由原告***负担198元,由被告***负担31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3-15
发布日期 2021-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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