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深圳华银老年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北省涞水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河北省涞水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冀0623民初3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深圳华银老年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地: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法定代表人:孙倩倩,职务:经理。 原告***与被告深圳华银老年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2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谷立娜 二零二零年三月十二日 书记员王建华 |
| 裁判日期 | 2020-03-12 |
| 发布日期 | 2020-03-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