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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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湖南新华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湖南新华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望城分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拓宇混凝土有限公司 湖南拓洲建材贸易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湖南拓宇混凝土有限公司在申请人湖南新华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湖南新华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望城分公司享有的债权1568054元。 二、冻结被申请人湖南拓洲建材贸易有限公司、湖南拓宇混凝土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3411946元;或查封、扣押、冻结价值相当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1-15 |
| 发布日期 | 2020-03-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