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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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冠泰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麦金科技有限公司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天等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法院 | 天等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由重庆麦金科技有限公司向广西冠泰通信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尚欠工程款104286.22元; 二、由重庆麦金科技有限公司向广西冠泰通信工程有限公司返还履约保证金200000元; 三、驳回广西冠泰通信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债务,义务人应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履行完毕,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或与本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受理费12586元,保全费4908元,保函保费1755元,三项共计19247元,由广西冠泰通信工程有限公司负担12703元,重庆麦金科技有限公司负担6544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收到本判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4-08 |
发布日期 | 2021-07-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