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审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湖南省长沙湘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耒阳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对被申请人湖南省长沙湘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银行存款223万元的冻结; 二、解除对申请人衡阳市石鼓区湘路沥青拌合站的担保人刘年丰所有的湘DA858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的查封。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收到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11-21 |
| 发布日期 | 2020-03-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