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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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密云区溪翁庄镇北白岩村民委员会 北京市密云区溪翁庄镇北白岩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事案件执行 |
法院 |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终结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京0118民初7757号民事调解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对申请执行人郭云有未实现的债权,被执行人北京市密云区溪翁庄镇北白岩村民委员会、北京市密云区溪翁庄镇北白岩股份经济合作社继续清偿。申请执行人郭云有如发现被执行人北京市密云区溪翁庄镇北白岩村民委员会、北京市密云区溪翁庄镇北白岩股份经济合作社有新的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裁判日期 | 2021-07-22 |
发布日期 | 2021-07-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