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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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本院(2020)青01民终958号民事判决及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2019)青0104民初4828号民事判决; 二、被申请人杨全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再审申请人李妹丽借款本金212000元,逾期利息82860元; 三、驳回再审申请人李妹丽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028元,由李妹丽承担1007元,杨全发、谈琴承担3021元,保全费1670元,保全保险费1000元,均由杨全发、谈琴承担。二审案件受理费5722元,由李妹丽承担1430.5元,由杨全发、谈琴承担4291.5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6-16 |
发布日期 | 2021-07-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