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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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 天泽(平顶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平顶山市贝纳尔有机肥料有限公司 河南五吉元肥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查封被执行人聂君琳、王雪峰、郭丽平、马伟、马红娜、天泽(平顶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平顶山市贝纳尔有机肥料有限公司、河南五吉元肥业有限公司存款及收入5343057.62元及利息、诉讼费、执行费(具体财产、数额及期限详见协助执行通知书)。 本裁定立即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4-09 |
发布日期 | 2021-07-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