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7-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渑池县花瓣里商贸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渑池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解除2020年10月26日原告***与被告渑池县花瓣里商贸有限公司之间的《商业物业租赁合同》;

二、被告渑池县花瓣里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还原告***33000元,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应当加倍支付

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25元,减半收取312.5元,由被告渑池县花瓣里商贸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

双方当事人应自觉履行,否则,本院将依据当事人的申请予以强制执行。当事人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之规定,在法定期限二年内申请执行,逾期不申请,则视为放弃权利。

裁判日期 2021-06-28
发布日期 2021-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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