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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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市分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保险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人民法院。 当事人认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违反法律程序的,可以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裁判日期 | 2021-05-25 |
发布日期 | 2021-07-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