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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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丰泽区泉秀城市房地产开发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鲤城支行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商品房预售纠纷 |
| 法院 |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泉州市丰泽区泉秀城市房地产开发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协助***办理丰泽区商品房不动产权证书。 本案受理费100元,由泉州市丰泽区泉秀城市房地产开发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8-09-11 |
| 发布日期 | 2020-03-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