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沈阳宏淇食品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中海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通汇支行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解除对被申请人***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中海支行的账号为62×××85的银行存款22万元的冻结;

二、解除对被申请人沈阳宏淇食品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通汇支行的账号为21×××22的银行存款22万元的冻结。

案件保全费162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18-12-16
发布日期 2019-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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