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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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蒙城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10日偿还原告***人民币350000元及利息(70000万元的利息从2018年1月26日起至2020年8月20日按月息1.5%计算,2020年8月21日起至付清款之日止按年利率15.4%计算,280000元利息从2018年5月10日起至2020年8月20日按月息1.5%计算,2020年8月21日起至付清款之日止按年利率15.4%计算)。 二、被告***对上述债务中的70000元及利息(从2018年1月26日起至2020年8月20日按月息1.5%计算,2020年8月21日起至付清款之日止按年利率15.4%计算),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案件受理费6700元,减半收取335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6-22 |
发布日期 | 2021-07-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