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7-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归还原告***借款本金450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二、被告***支付原告***借款利息2079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暂计算自2017年10月20日起至2020年10月20日,2020年10月21日起的利息以未归还本金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5.4%计算至本息实际付清之日止);

三、被告***支付原告***律师代理费40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限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72元,公告费260元,由被告***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支付。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预交上诉费,上诉于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5-31
发布日期 2021-07-27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