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7-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查封被执行人***与案外人关花共同共有的位于四川省阆中市××路××段××幢××单元××层××号房屋,查封期限三年。

需要续行冻结、查封的,应当在冻结、查封期限届满前二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冻结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冻结。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6-29
发布日期 2021-07-26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