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7-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云南省芒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云南省芒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云3103执334号

杨丽娜、陈长山、干宏灯、唐东:

杨丽娜与陈长山、干宏灯、唐东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人民币2378.20元及利息。

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人民币2478.20元,其中,本金人民币2378.20元,利息人民币0元(申请执行人放弃),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元,执行费人民币50元。本院已于2021年6月1日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杨丽娜。至此,杨丽娜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云3103民初2301号民事判决书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六月一日

裁判日期 2021-06-01
发布日期 2021-07-26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