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7-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锦州远东仪表有限公司
锦州恒通仪表电缆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查封被申请人锦州恒通仪表电缆有限公司名下的坐落于XX市XX区XX里的房屋中价值226990.00元部分,查封期限为三年(详见协助执行通知书)。查封期间不得抵押、变卖、办理更名过户手续。

如需要续行冻结、查封的,申请人应在本次冻结、查封期限届满前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申请。

案件申请费1655元,由申请人锦州远东仪表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7-19
发布日期 2021-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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