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3-29 来源: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浙江淼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
北京神州今朝科技信息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南环路支行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浙江淼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北京神州今朝科技信息有限公司工程款76400元。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710元,由浙江淼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2-15
发布日期 2020-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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