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案件执行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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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市分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山西省高平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山西省高平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晋0581执1508号 申请执行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市分公司。 负责人:王景辉,任经理。 被执行人牛红霞,女,1970年5月**日生,汉族,高平市人。 被执行人焦秀明,男,**969年**月**日生,汉族,住***。 申请执行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市分公司与牛红霞、焦秀明追偿权纠纷一案,高平市人民法院 (2019)晋0581民初2594号民事调解书,现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市分公司于2021年6月8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6月7日立案。 在执行过程中,现已自动履行完毕,本案执行完毕。 二零二一年七月七日 |
裁判日期 | 2021-07-07 |
发布日期 | 2021-07-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