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不良债权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3-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鄂尔多斯市宏业生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鄂尔多斯市新宇力藻业集团有限公司
鄂托克旗佳信福利化工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不良债权纠纷
法院 鄂托克旗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33742元,减半收取计66871元,由原告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2020-03-11
发布日期 2020-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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