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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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灵武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1)宁0181民初3126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何丽银,北京中银(银川)律师事务所律师。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适用程序:简易程序 立案时间:2021年6月**日 待裁定事项:是否按撤诉处理 裁定结果:本案按***撤诉处理。 诉讼费用负担:案件受理费525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李霞 二零二一年七月十二日 书记员杨小娟 |
裁判日期 | 2021-07-12 |
发布日期 | 2021-07-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