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7-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通化玉圣药业有限公司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成立,

本案移送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如不服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6-18
发布日期 2021-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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