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7-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淮安市昊丰玻璃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淮安市昊丰玻璃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劳务费7000元;

二、被告***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淮安市昊丰玻璃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3-31
发布日期 2021-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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