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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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淮安市昊丰玻璃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淮安市昊丰玻璃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劳务费7000元; 二、被告***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淮安市昊丰玻璃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3-31 |
发布日期 | 2021-07-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