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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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原告***、严余应、徐友华于本判决生效后办理位于安庆市开发区××小区××北苑)74幢1单元202室房屋的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案件受理费160元,减半收取80元,诉讼保全费1476元,两项合计1556元,由被告***、韩花灯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5-24 |
发布日期 | 2021-07-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