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3-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邯郸市奔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追偿权纠纷
法院 磁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河北省磁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冀0427民初156号

原告:邯郸市奔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徐海强,该公司总经理。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邯郸市奔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与被告***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13日立案。原告邯郸市奔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邯郸市奔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索香军

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日

书记员丁伟伟

裁判日期 2020-01-20
发布日期 2020-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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