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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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健康权纠纷 |
法院 | 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安徽省泗县人民法院(2021)皖1324民初287号民事判决; 二、上诉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赔偿上诉人***损失22855.90元,赔偿上诉人***损失12573.91元,合计35429.81元; 三、驳回上诉人***、***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602元,减半收取801元,鉴定费2320元,合计3121元,由上诉人***、***负担846元,***负担227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640元,由上诉人***、***负担590元,上诉人***负担5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7-14 |
发布日期 | 2021-07-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