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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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共有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由被告***每年给付原告***土地流转租金(计算方式:以5.2亩为基数,从2018年1月起至土地流转结束之日止,按照当年每亩实际租金进行计算),应于每年土地流转租金实际支付后5日内付清。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2-11 |
发布日期 | 2021-07-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