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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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射阳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欠款60000元,并承担自2019年11月28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60000元为本金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30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
裁判日期 | 2021-06-23 |
发布日期 | 2021-07-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