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深圳市中际联合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重庆仙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执行人重庆仙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3111××××7418账户内存款人民币1039521.92元,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 本裁定立即执行。 在上述冻结期限届满前,当事人需继续申请冻结的,应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时间应不迟于该期限届满前三十日。当事人未在该期限内申请办理延期手续的,该冻结的效力到期自动消灭。 |
| 裁判日期 | 2020-12-30 |
| 发布日期 | 2021-07-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