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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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内蒙古国宏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如意开发区支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杭锦旗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如意开发区支公司赔偿原告***92762元(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内赔偿2000元,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限额内赔偿90762元),款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105元,由原告***负担45元,由被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如意开发区支公司负担106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24 |
| 发布日期 | 2020-03-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