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案件执行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1-07-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陕0116执488号

许凯、许铁成:

申请执行人袁某某与被执行人许凯、许铁成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作出的(2019)陕0116民初14135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逾期未履行该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支付未付款项3975元,执行费50元,本院依法受理。

在执行中,本院执行回4025元(未付款项3975元,执行费50元)。申请执行人已经全部领取,本案执行费50元已由申请执行人代为缴纳,故本院(2019)陕0116民初14135号民事判决书的内容已经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得到了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1)陕0116执488号案件执行完毕,于2021年6月22日结案。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7-26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